2018-09-06 14:54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市男子詹德榮,多年前向台灣銀行租地後蓋房出租,但因土地租金近年持續上漲,導致他要向鄭姓房客漲房租;豈料,詹被拒後竟縱火,燒死無辜在房內的另名黃姓房客。士林地院今依殺人罪判詹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現年67歲的詹男多年前向台銀承租北市歸綏街83巷的一塊地並蓋房,後以2000元、3000元與4000元分別租給鄭、羅與黃3男。
起訴指出,租金最便宜的鄭男所住房間面積最大,卻付便宜房租;而詹男同時遭台銀要求漲租金,轉要向鄭漲租時又被拒,今年4月2日一早近7時竟持裝滿汽油的寶特瓶縱火。
但詹男要警告對象鄭男根本不在家,反是熟睡中的黃男無辜受害,送醫後身亡。
至於詹男,犯案後轉往附近巷弄丟棄原本穿戴的鴨舌帽、再沿路脫下藍色外套,並搭公車到新北市蘆洲、企圖躲避追緝;但沿路監視器拍下他逃逸過程,檢警緝捕歸案後依殺人罪起訴。
詹男在院方審理時供稱,因氣不過鄭男才會縱火,無干另兩名房客,而雖又知道黃男住在該處,但因不清楚被害人工作時間,當下並不確定死者有無在屋內;詹男律師則說,詹已認罪,而經濟狀況不佳的他則希望賠償黃的3名子女各20萬元。
但黃男兒女告訴法官,詹男案發後一句道歉也沒有,且質疑承諾賠償也只是求輕判。
法官審理後認為,詹男與房客間無深仇大恨,僅因租金緣故縱火,導致黃男當下面臨極大精神恐懼及身體燒灼痛苦,屬惡性重大;而詹雖已承認犯案、也在審理期間對死者家屬「稍」表歉意,但直至目前為止僅與房屋受損害最輕的屋主達成和解,未見具體彌補作為,今判決無期徒刑。
-
士林地院今依殺人罪判詹德榮(中)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翻攝資料照)
-
詹德榮漲租不成憤而縱火,另名無辜黃姓房客被嗆倒火場,送醫不治。(翻攝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