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捷/台北報導]「魔力寶貝」台灣代理商盜版私服「水藍魔力」,提告指控私服架設人侵權,檢警循線查出一名香港藉吳姓男子,為賺取來台旅遊費用,替架設人申請人頭帳戶,匯集上百萬玩家的贊助金。士林地方法院依違反著作權,判吳男6月徒刑,併科罰金50萬。
老牌線上遊戲「魔力寶貝」由日本電玩公司開發,2001年9月起在台灣營運,因人物、怪物造型可愛,職業分工細緻,技能豐富多樣,培養出許多死忠玩家,日本公司雖已於2007年9月結束營運,但該遊戲在台灣走過16年,至今仍持續營運,許多「盜版」的私人伺服器也陸續興起,「水藍魔力」就是其中之一。
據了解,「水藍魔力」違法重製遊戲主程式,免費供玩家下載遊玩,並讓玩家「贊助」營運資金,再給予玩家相對的獎勵,形同一般商城遊戲,不僅散布盜版軟體,實際上更在營利,台灣正版代理商星宇互動娛樂科技公司(原名:大宇遊戲)認為著作權受到侵害,遂向檢警提告。
警方從「水藍魔力」論壇上發現收贊助款用的銀行帳戶,循線通知帳戶主人吳男(約20歲)到案,發現他是香港人,在網路上與疑似「水藍魔力」負責人「鍾景熹」搭上後,專程來台開設人頭帳戶,之後更多次入境台灣,提領玩家贊助款交給鍾男,機票、住宿等所有費用,全由鍾男支付。
吳男供稱,他在香港擔任樂器老師,家庭經濟勉持,但又想來台灣玩,所以得知鍾男願意資助旅費,他就答應幫忙開設帳戶及領錢,並不知道是人頭帳戶,也不清楚實際用途為何。
但法院審理發現,吳男遭檢警約談後,明知自己是共犯,已經觸法,還在帳戶被凍結之前,領出裡面的100多萬交給鍾男,合議庭認為此舉太過誇張,依違反著作權判刑6月,罕見地將易科罰金拉高至1天2000千,總共36萬,另併科罰金50萬,可易服勞役250天,並沒收犯罪所得20萬。
據了解,法官原以為吳男不會再次來台,可能最後會以通緝結案,但他卻意外地非常配合,每次接獲開庭通知,都會跨海準時出庭,結束後再返回香港,儘管星宇公司請求對吳男限制出境,但依紀錄難認他會逃亡,合議庭因此從未裁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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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藍魔力」提供盜版魔力寶貝供玩家下載遊玩。(記者黃捷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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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藍魔力」營運盜版遊戲,架設網路論壇供玩家討論,並募集贊助金。(記者黃捷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