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捷/台北報導〕前撞球國手、裸模攝影師辜致偉,去年與小模陳怡安合作拍攝裸體藝術照,雙方約好要修圖「遮三點」才能發表,辜男卻未守信,擅自在網上公開露點照。陳女發現提告,但士林地檢署認為,裸體藝術照不是猥褻物品,也不算工商秘密,刑事無法可罰,只能處分不起訴。
陳女提告指出,她因應徵工作需要拍攝性感照,去年4月25日委請辜男拍攝,雙方談好以互惠方式,讓辜男保留部分作品的使用權,但若要公開發表,必須修圖遮三點,未料辜男卻沒遵守承諾。
陳女認為,裸體藝術照就是裸模的工商秘密,辜男未經她同意散布,不僅涉嫌妨害秘密,更觸犯刑法第317條「洩漏業務上知悉之工商秘密」。
辜男否認犯行,辯稱他不可能答應遮點,不然就不能算是作品,他在發表照片前,都有透過臉書取得陳女同意,但因臉書帳號遭檢舉停權,可當證據的訊息全都不見了。
因攝影當天現場,另有陳女男友及吳姓彩妝師在場,2人皆證稱,陳女再三強調發表時要遮點;此外,陳女在臉書、LINE中質問辜男,並要求撤除照片,辜男也沒有任何反駁,檢察官遂認定辜男未經同意,擅自發表未遮點裸照。
但檢察官指出,刑法的「工商秘密」指的是方法、技術、製程、配方、程式、設計,或可用於生產、銷售或經營的資訊,露三點的攝影作品顯然不屬於任何一項,且若將陳女身體當作產品,恐有物化女性之嫌。
另因辜男不是偷拍,不構成妨害秘密,雙方也認定照片為藝術品,並非猥褻物,更難以散布猥褻物定罪,檢察官認為,本案屬於侵害肖像權,陳女應循民事途徑解決,全案處分不起訴。
陳怡安受訪表示,從前就有被攝影師揩油的不好回憶,辜男行為讓她感覺很噁心,也無法諒解檢察官處分辜男不起訴,儘管出道多年已習慣裸拍,但要她的露點照被公開,仍然很有壓力,尤其是在未經她同意的狀況下,更是無法接受,「一定會再提起民事訴訟」。
辜致偉則回應,他一直以來的拍攝的裸體藝術照都是這種風格,從來都沒起過糾紛,這次同樣也有經過陳女同意,才公開露點照,後來會同意撤除照片,也是基於尊重當事人,並非自己理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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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致偉是前撞球國手。(記者黃捷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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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致偉(中)現為裸模攝影師。(記者黃捷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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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怡安在LINE上質問辜致偉,辜並未反駁。(記者黃捷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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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怡安在LINE上質問辜致偉,辜並未反駁。(記者黃捷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