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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4 11:3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罹有思覺失調症的媳婦,不滿9旬公公從小對丈夫不好,去年12月20日起,連續兩天虐打公公害身亡,被依傷害致死罪起訴。士林地院審理期間,媳婦在20多名親友陪同下出庭,承認案發時沒吃藥才「失心瘋」,丈夫則將她發病責任往身上攬;全案今審結,雖認定媳婦是兇嫌,但因行為時有精神障礙,不能辨識行為違法,依法判決無罪,並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5年,可上訴。
檢方起訴認定,媳婦當時不但要求公公罰站,任憑責罵,還把公公關進浴室,推倒害公公頭撞洗手台、地磚及馬桶,同時沖冷水、噴殺蟲劑、腳踩胸口,最終導致公公死亡。
媳婦一度遭收押,後經精神鑑定,醫師建議住院治療,法院因此裁定10萬元交保,並命即刻赴精神科就醫;今年4月18日,媳婦在親友陪同下赴法院出庭,媳婦維持認罪態度,並告訴法官,案發時有幻聽、幻覺等,自己在案發時有失心瘋,不具辨識能力。
丈夫則哭著說,和妻子同居期間,照顧妻子的病如同多年來照顧父親,妻子幾次發病都有壓下來,但這次真的是自己嚴重疏忽,妻子才因壓力太大發病,因此身為兒子的他不願追究責任,相信父親在天之靈也不會追究。
律師強調,被告是嚴重病患,還曾將母親認成養母,近4年來都在醫院就診,案發當時,被告並未意識到死者高齡97歲,才會在寒冷的12月天,以冷水沖老翁身體、將冷凍食物放在老翁身旁發臭、對老翁噴殺蟲劑等行為,可見已無辨識能力。
律師也說,被告母親非常自責,因為對女兒有期待,才會在知道病情狀況下,仍希望女兒能減少用藥,以意志力堅持住;另根據被告丈夫說法,被告與死者雖言語不通,卻情同父女,被告還曾幫死者擦屁股,是普通人無法做到的事。
律師最後說,被告因生病,行為時無辨識能力,懇請法院以無罪判決,令入適當處所就醫,使家庭能夠重建,事件盡快落幕。
☆民眾如遇同居關係暴力情形,可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
媳婦虐打公公致死,地院判無罪。(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