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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6 20:55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台北市隋姓男子將閣樓借給來台探親的港男,熱情準備酒水、泡麵招待,卻在食物中下藥,清晨爬上港男的床,對他猥褻得逞;同年7月,他在交友軟體覓得「抱睡」男,又在食物中下藥,對男子予取予求,指侵時弄破男子肛門流血。士林地院審結,將隋男依以欺瞞方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5年8月;又犯以藥劑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7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可上訴。
法官審酌隋姓被告有公共危險、傷害、妨害名譽等前科,素行並非良好;且被告欺瞞港男、男網友,使他們施用第三級毒品氟硝西泮,陷於不能抗拒後,再以手抓住港男陰莖上下摩擦、親吻並對男網友口交、以陰莖摩擦男網友臀部,以手指進入網友肛門,且使2名受害男子因此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等精神疾病,斟酌被告犯後始終否認犯行,與男網友至未和解,與港男雖然達成調解卻又未給付任何賠償的犯後態度量處主文之刑。
判決指出,隋姓男子因失眠問題,經醫師處方取得含有氟硝西泮(Flunit razepam ,俗稱FM2),2017年2月11日港男來台探親期間,隋男將內湖區文德路租處的閣樓房間出借給港男暫住,豈料隋男12日晚間11點藉烹煮泡麵、提供果乾及酒類的機會,將含第三級毒品氟硝西泮成分的美得眠錠摻入港男的飲食中,導致港男不勝藥力陷入熟睡,13日凌晨6點,隋男以棉被包覆掩蓋自己身體,趴在港男胯下處,握住港男陰莖上下摩擦,猥褻港男得逞,港男因下體疼痛驚覺遭猥褻,逃離隋的住處,並以Whatsapp通訊軟體傳送「help」訊息,向妻子求救報警。
隋男另於同年7月22日晚間,在Hornet通訊軟體結識「抱睡」(擁抱同睡之意)男網友,當晚男網友抵達,藉提供果乾及酒類飲食機會,將含美得眠錠摻入男網友飲食當中,趁男網友藥效發作意識不清,接連以親嘴、性器、以陰莖磨蹭臀部或以手指進入男網友肛門,造能男網友肛門外部破皮流血,男網友清晨驚覺正遭隋男以陰莖磨蹭臀部、肛門外有塗覆潤滑液,身下床單殘留血漬,懷疑遭下藥性侵,即託詞離開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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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台北市內湖區的隋姓男子,接連對來台探親的港男、男網友下藥性侵,士林地方法院(見圖)判隋男10年有期徒刑。(記者陳恩惠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