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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3 11:18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已婚連姓美魔女外遇日籍董事長佐藤,戴綠帽的張姓丈夫找徵信社捉姦,佐藤只得簽下和解書,允賠700萬元;但佐藤給付200萬元後毀約,反對張男與徵信社求償共600萬元;然而,張男也非省油的燈,反訴佐藤應給付尚未給付和解金及違約金共700萬元。台北地院日前審結全案,雖認定張男與徵信社並非執法人員,不得隨意侵入住宅,判應賠償佐藤10萬元;但也同意張男請求,判佐藤應如數賠償700萬元給張男。全案仍可上訴。
張男曾公開向媒體指出,擁有博士學歷的妻子擔任公司高階主管後,行為愈趨奇怪,頻繁出差情況下不願與女兒視訊,還會在半夜時分持續收到簡訊,讀完後立刻刪除。
張男後來無法忍受,找知名徵信社跟監,果真掌妻子偷情證據。
2016年7月22日,張男與徵信社掌握兩人前往飯店偷情,隨即進房捉姦,果然找到沾有精液的保險套;佐藤見狀聯絡律師到場,雙方隨即前往附近派出所簽下和解書,佐藤答應賠償700萬元,換張男撤告妨害家庭告訴。
但佐藤依約給付200萬元後,拒絕再付,反控張男與徵信社無故侵入房間,還毆打他並限制行動自由,因此向張男與兩名徵信社員工連帶索賠醫藥費、精神慰撫金共計440萬元;另因張男事後接受媒體採訪,且有一名徵信社員工陪同在側,並將採訪內容與徵信成果放在網頁上,已侵害他的人格權與名譽權,再度連帶向兩人索賠100萬元;至於張男在他信義區公司樓下與士林區住處等地,沿路追逐並辱罵他是「criminal(罪犯)」等語,則已侵害名譽權,索賠張男60萬元。
張男則反訴佐藤尚欠他500萬元和解金,及200萬元違約金。
法官審理後表示,佐藤在居住處享有不被干擾的自由,若非執法人員,自然不容許為了蒐集妨害家庭證據,任意破壞他人居住安寧自由,況且,張男等人早已掌握兩人將開房間,縱使有通姦、相姦等情況,仍有充足時間報警處理,因而認定張男與兩名徵信社員工無故侵害他人住宅,判應連帶賠償10萬元,其餘請求則無理由。
但法官也認定佐藤違反和解書約定,判應繼續給付500萬元和解金外,還要給付違約金200萬元,共計700萬元。
已婚連姓美魔女外遇日籍董事長佐藤先生,遭張姓丈夫找徵信社捉姦。示意圖。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