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陳姓富商和美女游泳教練有姦情,陳妻捉姦目睹小三全身赤裸從床上跳起,抓一件浴衣躲在床角,但光溜溜的臀部養眼照、用過的保險套都被當做不倫鐵證,小三辯稱富商入香閨僅關燈聊天,法官不採信,小三已依通姦罪判4月徒刑定讞,高等法院昨再判小三賠償陳妻60萬元確定。
美女教練 判刑再判賠
年近7旬的陳男事業有成,妻、兒都住加拿大,是台北五星級飯店的會員。3年前陳男到飯店游泳,認識身材健美的30歲教練「小芬」(化名),2人多次出遊、享受美食。
2015年底,陳妻回台,閨密告知陳男和女教練過從甚密,陳妻埋怨她和陳男結婚40年來,任勞任怨,陳男竟與年輕貌美的女教練偷情,氣得找徵信社對陳男跟監、蒐證。
2016年2月,陳男深夜赴小芬士林住處約會,徵信社人員認為捉姦有望,通知陳妻前來並報警。待小芬房間燈亮,徵信社人員和陳妻往小芬房間方向衝去,陳男正好開門,陳妻等人進入小芬套房,並拿起相機蒐證,全裸的小芬嚇得跳起來,蹲跪在床角,陳男見狀,丟一件浴衣給她遮掩,但小芬光溜溜的臀部仍被拍得一清二楚;徵信人員另找到1個剛用完的保險套和疑擦拭過精液的衛生紙團,陳妻憤而對小芬提告通姦罪、並求償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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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