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今年3月發生的陳姓小模遭外拍攝影師程宇性侵殺害命案,檢警一度懷疑凶手程宇的女友梁思惠是共謀,但查明後認定是程宇一人犯案,士林地檢署起訴程宇求處死刑,梁女不起訴;死者家屬提3項疑點聲請再議,高檢署調查後認為處分無違誤,駁回再議,梁女確定不起訴。
程宇今年1月邀約梁思惠外拍,雖因梁女父親過世而取消,但2人進而交往,梁女介紹22歲陳女外拍,程宇今年2月28日以自己手機登入梁女的臉書帳號,冒充梁女約出陳女拍照,隔天程宇帶陳女進入台北市南港區萬象大樓地下室,性侵並勒斃陳女。
程宇到案後拖梁女下水,稱梁女在場並用手電筒敲昏陳女,梁女被列共犯羈押3天,檢警調查無梁女在場的跡證,推翻程宇供詞,排除梁女涉案,將她不起訴。死者陳女雙親提出疑點聲請再議,高檢署調查認為處分無違誤,駁回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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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宇女友梁思惠。(資料照,記者陳薏云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