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9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被控收賄等罪,其中財產來源不明罪日前被最高法院判刑兩年定讞,索賄部分發回更審;林近期即將入獄,他昨因另一件誣告案到高等法院開庭,妻子彭愛佳昨陪他出庭,夫妻倆手牽手進出法院,面對媒體追問都笑而不答。
據指出,戶籍地在高雄市的林益世,已向檢方申請在北部服刑,以便接見妻子,檢方已通知中秋節過後、本月底發監。
一審被判八月
這件誣告案起於,二○一二年六月壹週刊爆料林益世向爐渣業者「地勇公司」陳啟祥收賄六千三百萬元、索賄八千三百萬元,林起初一口咬定是不實報導,委由當時尚未涉貪的市議員律師賴素如按鈴控告壹週刊加重誹謗。但隨著「一刀斃命」錄音檔曝光,特偵組偵辦後收押林益世,林改口承認收錢,一、二審都判林益世有罪,其中的財產來源不明罪,最高法院上月廿二日將他判刑兩年定讞。
壹週刊針對林所提的加重誹謗案,反控林益世誣告罪,士檢起訴,士林地院今年一月認定林益世明知自己有收賄,卻誣指週刊誹謗,構成誣告,將他判刑八月;林上訴,高院昨開庭。
-
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昨與妻子彭愛佳,為誣告案到高等法院出庭,兩人庭訊後不發一語離開法院。(記者劉信德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