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亞樺/台北報導〕維護環境生態,台北市政府去年訂定「台北市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管理除草劑販賣及使用。北市環保局昨指出,該自治條例實施後,即依法進行各項查核及環境稽查,日前查獲首宗違法使用除草劑案件,依法處以土地所有權人五千元罰鍰。
該案在北市南港區鄰近東新街一處埤塘周邊,查到違規使用除草劑,現場植物散發藥劑異味,有污染土壤及鄰近水體,恐怕導致生態破壞,經委託檢測機構檢驗,從植物檢體中驗得高濃度的除草劑主要成分「嘉磷塞」,顯見違規事實明確。
非農業或保護區 不得使用
環保局指出,該土地屬於公園用地,並非實際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業區或保護區,依法不得使用除草劑,已違反「台北市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第四條規定,開罰土地所有權人五千元罰鍰,成為該條例實施以來首宗違法遭開罰案件。
市面上常見除草劑包括巴拉刈、固沙草等,國內每年喝農藥自殺者逾半是巴拉刈中毒,且死亡率相當高,而固沙草毒性雖然較低,但易隨著灌溉水流入河川或土壤,造成污染。
「台北市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自去年九月二日生效,除草劑只能販售給具農民身分者,以落實「源頭管制」除草劑流向,同時只有農業區及保護區做為農業生產的土地可使用除草劑,以確保「農藥農用」。
污染環境 最高可罰5萬元
此外,非農用土地經環保局檢測發現違規使用除草劑者,處五千至五萬元罰鍰,以強化「末端管控」除草劑使用。環保局提醒,北市人口群聚,除草劑違規使用不但污染環境,還會影響人體健康,務必合法使用以免違規受罰。
環保局表示,今年也針對轄內農藥販賣業者廿家、大型公園綠地及河濱公園廿三處、公園維護單位廿九處、購買使用除草劑的農民所有農地十處等進行巡查,皆未發現除草劑濫用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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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環保局查獲南港區東新街一處埤塘違規使用除草劑,造成植物焦黃。(北市環保局提供)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