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37歲陳姓女子不滿前男友跑來她家,深夜卻賴著不走,打電話報警「有人闖入我家」,警方到場前,前男友已離去,警方依規定查抄陳女資料時,赫然發現陳女因妨害名譽罪嫌遭到通緝,報案的人竟是通緝犯,警方隨即將陳女解送新北地檢署歸案。
南港分局玉成派出所警員陳昭男、陳信君凌晨巡邏時,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有女性民眾報稱八德路住宅遭闖入需要協助,立即驅車前往,到場後向報案的陳女了解情況,得知為前男友自行跑來她家,由於時間已晚,要請他離開卻遭拒,不得已才報警,前男友見陳女報警即自行離去。
警方確保其無安全顧慮後,依程序抄登陳女資料,並使用M-POLICE小電腦查詢,發現從事網拍的陳女因妨害名譽案由,遭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此時陳女才尷尬地跟警方說,去年就知道被通緝,但因沒錢繳納罰金,才未前往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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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通緝的陳女報警有人闖入她家賴著不走,警方到場卻發現她是通緝犯。(記者姚岳宏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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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通緝的陳女報警有人闖入她家賴著不走,警方到場卻發現她是通緝犯。(記者姚岳宏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