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黃杞去年因輝山案停職1月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繼去年6月因「輝山乳業案」被停職1個月,時隔不到1年,永豐金證券總經理葉黃杞 又被金管會查出,利用職務之便跟著客戶買進大同股票,交易金額達1.6億元,金管會依「證交法」第56條規定處以停止職務5個月。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張振山表示,此案是由證交所主動查出,並非吹哨人檢舉。
他指出,葉黃杞獲知該公司融資授信客戶要買進大同股票,竟然跟進加碼,已違反「證券商內部人員在所屬證券商開戶委託買賣有價證券管理辦法」規定。
違至於葉黃杞是否涉及炒股?張振山表示,這次開罰主因證交所查出永豐金證券未依規定辦理,公司內部細則也違反證交所規定,並非針對是否炒股問題。
1年被金管會停職2次創紀錄
葉黃杞去年6月才因「輝山乳業案」被金管會停職1個月,結果1年不到,又因為跟買大同股票而遭停職5個月,創下第一位券商總經理遭金管會「1年停職2次」的紀錄。
外界質疑,葉黃杞連續2次出包,為何不解職?僅停職5個月?張振山直言這是整體衡平考量,畢竟裁決處分要有「比例原則」,在券商業來看,停職5個月是非常重的處分。
除了葉黃杞被停職,金管會也開罰永豐金證券,給予警告處分,因此,未來3個月永豐金證券不得申請分支機構,不能新增業務種類,更不能轉投資國內外及中國證券期貨與金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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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豐金證券總經理葉黃杞一年之內,遭金管會停職兩次。(記者王孟倫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