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梅英/台北報導〕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日表示,中資透過永豐金證(亞洲)違法買大同股票案,因為有「進一步事證」,金管會將進行查證,若有結果,會再做處置。
據了解,所謂進一步事證,主要是永豐金內部員工爆料,指出中資持有大同不止先前查到的4%,至於是否都是透過永豐金控香港子公司永豐金證(亞洲)下單?還是有其他帳戶?除了立委黃國昌先前披露的「上海市龍峰企業集團有限公司」,是否還有其他中資?證期局官員說,目前都還要了解。
中資透過永豐金控旗下公司購買大同股票持股4%、約10億元,金管會已於5月5日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對該中資開罰60萬元,並停止其股東權利,表決權不予計算,同時也要求這家中資在6個月內必須出清持股,以防堵中資控制我上市櫃公司經營權。不過只罰60萬元,外界普遍認為太輕,對此,金管會已去函陸委會要求提高罰則。
除了大同中資案外,顧立雄也提到,針對兆豐以及永豐金案,相關報告也要再檢視,因為有涉及法尊相關問題,必須透過這些個案要求他們好好檢視,有無落實洗錢防治通報以及防堵的義務。
-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日在商業本票無實體發行上線典禮後接受採訪指出,大同中資案有「進一步事證」,將進行查證,若有結果,會再做處置。(記者陳梅英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