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曉雲、黃以敬/台北報導〕台大校長遴選爭議不休,當選人管中閔和暨大教授於中研院會議發表聯名論文,遭踢爆與暨大碩士論文高度雷同,但台大學倫會決議不立案調查;北美洲台灣人教授協會組成調查小組進行比對也提出疑點,協會昨發聲明再度質疑,中研院與台大享受崇高的社會地位及納稅人資助,但少數人以大學自治之名,在學術高牆內藏污納垢,台大破天荒對學術會議的倫理規範分等適用,不惜糟蹋台大與中研院舉辦多年的學術會議被瞎指為未成熟的會議,而不進行實質調查,呼籲教育部拿出擔當,學倫案應交由校外的其他機構審議,以昭公信。
台大音樂所專任教師蔡振家則發文支持台大召開校務會議,針對校長遴選釋疑,三十五位校務會議代表願負責扛起解決爭議,讓他看到台大的希望。他更另呼籲兩件疑似違法事件也應徹查,依台大專任教授兼職相關準則,台大於去年十月二日函復台灣大同意兼職並副知管中閔教授,在此前如尚未訂定契約、管卻已兼職獨董,就應送請評審委員會處理;而再依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校長被推薦人應具備高尚品德及學術成就,管如違反兼職準則,就明顯不符「具高尚品德」。
台大教授陳翠蓮發文表示,台大校長遴選爭議應回到校園自治,因此需召開臨時校務會議處理。目前連署已成案,校務會議召開在即,相信台大師生能透過理性討論,處理校長遴選爭議,讓各界看到台大自治的能力。在爭議未解前,就一味要求任命新校長,甚至號召民眾走上凱道,施壓總統,這種招數對台大形象反而不好。
校方稱不可能交給外校處理
台大研究誠信辦公室昨回應指出,國外名校討論論文爭議都由校內處理,不可能交給別校,台大學倫案也有自己的處理機制,且學倫會有三名校外人士一同審查;已將會議紀錄提交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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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教授陳翠蓮發文表示,校長遴選爭議應回到臨時校務會議處理。圖為陳翠蓮(左起)、法律系教授陳昭如、國發所教授劉靜怡等於1月時召開記者會。(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