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台灣大學副教授樓國隆疑涉學術倫理,及匿名檢舉人遭警方調查一案。科技部今天發聲明稿表示,科技部接獲3次檢舉,其中2次為「冒名」檢舉,1次「具名」檢舉,科技部皆基於職權予以審議。
科技部表示,去年6月及今年5月分別接獲2位人士具名檢舉,惟該2位人士於第1次接獲審議結果通知及第2次審查期間,均向本部表示並未提出該檢舉事項。
今年6月26日,科技部接獲台北市大安分局來函偵查疑似偽造文書(冒名)案,要求提供106年5月5日檢舉案之信件與信封,科技部已於6月30日以密件函送檢舉資料予大安分局。
今年7月,科技部再接獲黃姓檢舉人電子郵件亦檢舉樓案,即依程序立案處理,並無從得知前2次檢舉函之真實檢舉人資料及與黃姓檢舉人之關聯。
科技部指出,已就可處理部分於去年8月回覆被檢舉人及台大;至有關106年5月檢舉案之處理情形因為冒名檢舉,無明確原始檢舉人資料,無法書面回覆,依《行政程序法》規定,錄案登記。
科技部指出,今年7月19日及20日,再接獲黃姓檢舉人以電子郵件連續3封向科技部檢舉樓姓副教授不經作者群同意任意修正改版投稿,以及將檢舉人等作者完全剔除等事狀。
科技部根據所提事證進行審查,認為有關各論文之作者排序與貢獻,需要原始實驗記錄本等資料,依據檢舉人所提供之資料,目前無法辨別。且提供之圖表未提供原始實驗資料亦無從辨別,均須由台灣大學調查提供。再者,由於檢舉信中提到已向該期刊(BBA)反映,科技部也於7月31日函請檢舉人提供期刊調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