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女教師在大型藥局如廁時,突聽到一聲「喀擦」快門聲,她聽聲辨位,驚見廁所隔板下方空隙處竟伸出1支手機,她嚇得大叫並報警提告,還將嫌犯逃出廁所的監視器畫面PO上臉書;被錄到身影的吳姓男大生事後主動到案,澄清一切只是誤會;台北地檢署還原其手機檔案,沒發現有偷拍照,今將吳男不起訴。
去年暑假過後,1名女教師到北市大安區某大型藥局採買,她逛街時內急如廁,卻發現廁所隔板下方空隙竟有手機偷拍,嚇得她尖叫並彎腰想搶手機,但對方卻奪門而出,當時她褲子脫到一半來不及穿好,無法追出逮狼,一度氣得踹廁所門洩憤。
事後該名女教師報警提告並調閱藥局監視器畫面,果然發現有1名男子慌張地逃出公廁,她擷取影像後上傳臉書「緝凶」,並留言提醒女性同胞:「這個男的是偷拍慣犯,女性朋友要小心!」
不久吳男也看見該篇臉書分享文章,他得知自己成為影中人,立即留言澄清是誤會一場,並主動到警局說明,還提供手機給檢警查驗;吳男庭訊時辯稱,當時他正在上大號,突然聽到隔壁廁所有女子猛力撞門,他當下已嚇傻,不知如何反應,怕被誤會偷拍才趕緊落跑。
檢方將吳男的手機送交刑事局進行還原鑑定,並清查基地台發話位置,查出事發前半小時,吳男確曾使用該支手機在藥局附近撥接電話,但還原其手機檔案後,沒發現內存偷拍照片,吳男也沒做過刪照等滅證動作。
檢方勘查吳男奔出廁所的監視器畫面,雖認定吳男行跡可疑,且無法確定吳男提供的手機,是否就是他如廁時所使用的手機,但考量此案只有女教師的片面指述,無法證明吳男涉偷拍或偷拍未遂,加上他也沒妨害秘密前科,所以認定罪證不足。
據悉,該名女教師事發後情緒不穩,她每次出庭時,回憶起自己如廁被偷拍的恐怖經驗,情緒便失控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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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還原其手機檔案,沒發現有偷拍照,將吳男不起訴。(記者錢利忠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