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新增動新聞、警方說法)昨日晚間為世大運台灣與日本女排比賽,有3名民眾手持他人的工作識別證,想冒充工作人員入場,但由於證件上資訊及照片與本人不符,於是被其他工作人員攔下,並將這2男1女送往轄區派出所調查。3人向警方供稱所持證件為友人幫忙取得,入場僅為借廁所,今天凌晨遭警方函送法辦。警方調查,周姓(36歲)、韓姓(28歲)男子與江姓女子(26歲)3人昨晚8時許前往台大體育館,疑似想入場觀看免費比賽,於是由認識的友人拿來3張世大運工作證,但因證件上的照片與本人不符,在入場時被人識破,當場被擋下。負責台大體育館安檢的大安警分局羅斯福路派出所長霍建元表示,昨晚台大體育館舉辦中日女排四強賽,周姓和韓姓男子經警方查證彼此認識,但兩人分持世大運通行證的一日證和運輸人員工作證入場,但因為兩人外貌與證件上相片並不相符,警方為求嚴謹,請場館專責檢驗通行證的志工掃描條碼後,兩人講不出該申請通行證登載的資料,遭警方帶回。另名江姓女子則更離譜,她拿的世大運運輸人員通行證照片上根本是男生,警方細心查驗證件當場揭穿,3人雖向警方解釋當時只是想為台灣隊女排國手加油,中途借用識別證入內遭警方揭穿後,辯稱是想進入場館內借廁所,但3人仍被警方帶回調查。警訊後將3人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3人函送簡易庭裁處。大安警方表示,冒用世大運通行證闖安檢崗入場觀賽違反社維法66條第二項「冒用他人身分或能力之證明文件者」規定,依法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1萬8千元以下罰鍰,警方呼籲民眾切莫因觀賽心切導致觸法。3人今天凌晨警訊完步出警所低調快離,並未回答記者任何提問。(突發中心游宗樺、張君豪/台北報導)發稿時間0316
更新時間1344 報導來源:蘋果日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