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前亞運空手道金牌女國手酈婉玉不滿異父同母的兄姊3人未扶養父母,向法院提出聲請,要求分擔扶養費近120萬元,新北地院法官認為,酈家父母每月領有就養金或國民年金,名下有房產及存款,可維持生活,無須扶養,裁定駁回。
據查,現年83歲的酈母有2段婚姻,酈婉玉是酈母再婚後生下的小女兒,而酈母前段婚姻共有3名子女,其中2子也是再婚後,由酈父收養。至於酈婉玉是著名的空手道選手,曾於1998年參加曼谷亞運,奪下女子60公斤級金牌,退休後曾在中華民國空手道協會工作,也擔任中華武術散打搏擊協會秘書長等職務。
酈婉玉主張,她從2009年11月起獨自撫養父親,到父親於2014年11月過世,共花費113萬餘元,要求被收養的二哥分擔56萬餘元;且父親過世後,也是她照料母親,2年多來支出83萬餘元,要求同母異父的兄姊各分擔20萬餘元。
酈婉玉兄姊則稱,他們有照顧父母,每月除負責水電費,也有給2000元零用金,逢年過節還會給1萬元,而且父親生前每月有就養金,母親則有老人年金,況且父母還有房地產、存款。
法官調查,酈父退休後,每月領有1萬4000餘元的就養金,更在土城、台北投資房地產,酈母也擁有中和房地產,從2003年起月領國民年金,並非不能維持生活,裁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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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亞運空手道金牌女國手酈婉玉不滿異父同母的兄姊3人未扶養父母,向法院提出聲請,要求分擔扶養費近120萬元,被裁定駁回。(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