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有吸食安非他命習慣的50歲緬甸華僑李國輝,去年11月在新北市中和興南路二段的出租公寓縱火釀9死,李男落網時供稱,覺得有人挑釁他,嘲諷他,他出於憤怒才放火,新北地檢署依據醫院鑑定報告,認定李男犯案時仍有辨識、選擇能力,且他過往被激怒就會採暴力解決,研判縱火應是其個性反應,今依殺人罪將他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判刑。
檢警調查,穿著迷彩短T、紅背心的李男,點火後從容離開現場,在和平街附近聽到救護車聲音在街頭穿梭,怕犯行曝光,因此隨手在路邊抓了一件住戶晾在外的粉紅色T恤變裝,落網後供稱「有聲音叫我放火」。
檢方將李男送交台大醫院精神鑑定,認為李男在縱火時知道會造成財物損失、傷害人命,也知縱火是錯誤的行為,具有辨識的能力,痛批他僅因不能自我節制,就任意縱火,造成9人來不及逃生喪命的重大傷亡,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