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去年11月晚間,緬甸華僑李國輝在新北市中和區出租公寓縱火,釀成9死慘劇,新北地院今開庭審理,李國輝認罪並說:「怎麼判我都接受!」公設辯護人主張李國輝有教化可能性,被害家屬則斥責李國輝所為,帶走9條無辜人命,判多少個死刑都不夠,全案辯論終結,訂於下月宣判。
法院今進行審理程序,勘驗李國輝買汽油到犯案時的畫面,及交互詰問和言詞辯論等程序;從畫面發現,李國輝犯案前出現對著空氣比手畫腳怪異舉止,他點燃雜物後,沒警告住戶即自行離開,雜物堆的小火,沒多久就變成大火,屋內濃煙密布,畫面中,有女住戶來不及穿鞋,慌張地赤腳逃離。
李國輝面對詢問時,堅稱是為了阻止怪聲音才縱火,但他也坦承,之前曾縱火被逮,警方有告誡他放火的危險性,且他案發後換衣服是為了躲警察,他還說:「知道縱火不對」、「怎麼判我都接受!」
檢方認為,李國輝犯案有經過思考規劃,非臨時起意,縱火後馬上離開,沒警告住戶,甚至換衣掩飾身分,可見他對縱火行為有所認知,且台大醫院鑑定也判他知道縱火會造成財物及人命侵害,理解縱火是錯誤的行為;加上李國輝所為使家屬承受巨大傷痛,沒有對家屬道歉或賠償,建請從重量刑。
公設辯護人主張,李國輝身處社會底層,對於自身狀況不知如何求助專業醫師,他與被害者無仇恨,縱火是為了消滅「聲音」,非針對任何人,且其犯行又與吸食安非他命有關,把他當成一般人看待並不公平,加上李現已聽不到「聲音」,不忍看被害者相驗照,可見有教化可能性,非最大惡極者,無處死必要。
3位出庭的被害者家屬都表示應判李國輝死刑,檢方則認為,李國輝精神狀況與自己吸食他命有關,沒人強迫他,沒有減刑原因;合議庭諭知全案辯論終結,訂於下個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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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火男李國輝。(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