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聖倫/新北報導〕還記得「爆頭煙火」嗎?
新北市淡水32歲蔡姓男子在迎接2017年的跨年倒數時放高空煙火,卻不慎提前引爆,蔡男頭部首當其衝,腦漿都被炸出,當場死亡;而今天上午,新北市中和警分局接獲檢舉,指稱新興街近四號公園附近民宅囤積煙火,轉報消防局人員到場查緝,其中有3支高空煙火,與淡水爆頭煙火案同款,消防局第七大隊當場裁罰。
據了解,這批煙火總種有253.1公斤,火藥量達125公斤,以超量標準25倍之多,持有人是26歲張姓男子,他向消防人員辯稱,這批煙火是朋友寄放在他這邊「抵債」,已寄放1年多,他在等朋友拿5萬來換回去。不過,這批煙火外包裝看起來非常新,消防人員對張男說法持保留態度。訊後,當場對張男開罰。
第七大隊也提醒,依例可開罰6至30萬不等罰鍰,民眾切勿以身試法,應依消防局公告時間及地點施放附有合格標示的爆竹煙火,相關施放規定可至新北市消防局網站 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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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積的煙火中驚見與去年「爆頭案」同款高空煙火。(記者徐聖倫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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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人員現場查扣253.1公斤爆竹。(記者徐聖倫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