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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4 11:34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男子游洛興因積欠半天房租150元,不滿郭姓房東將房門上鎖不讓他進屋,憤而持水果刀朝郭男心臟刺去,將14公分刀刃全部插入,郭男雖到大街求救,送醫仍不治,新北地院今依殺人罪,判處游男無期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游洛興原以每月9000元向郭姓房東承租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某公寓地下室的套房,但因打零工收入不穩定,9月起改為日租300元方式交租。
2018年9月16日下午4時許,游男回到租屋處發現房門上鎖,要求郭男開門,郭男要他先繳半天150元房租費,游男堅持要過完16日一整天,才願意給300元,雙方一言不和,游男外出買水果刀再返回,持刀朝郭男心臟刺去,郭男雖逃到外頭超商求救,最後仍失血過多死亡。
游男後來竟將兇刀拿到土城某宮廟藏匿,被逮後聲稱是為了「消業障」;檢方偵辦時,游男起初否認有殺人之故意,辯稱只是拿刀想嚇嚇房東,後坦承一時氣憤才動手,檢方認為,游男明知胸部是人體要害部位,水果刀刃長14公分,且他刺入郭男心臟刀傷深度長達14公分,有殺人犯意。
<p>游洛興因殺害房東被判無期徒刑。(資料照)</p>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