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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1 12:55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男子李灝、李志嘉及陳柏安去年6月擄走竹聯幫南堂南賢會前會長陳智強圍毆,並剃他頭髮、拿熱鐵條燙他,凌虐3小時,不顧被害者全身是血,還持膠帶將他勒死,連舌骨都斷裂;陳智強死後,家屬僅母親一人,當時無力支付殯葬費,他的好友闕姓男子出面解決再向李男等3人求償,新北地院審理後判3人賠償105萬餘元。
檢方起訴時認為,陳智強是竹聯幫南堂新生代大哥,前年4月出獄後經營傳播公司,他與闕姓應召站業者是好友;同年12月間,因闕男與楊姓同業有利益糾紛,各自撂人談判,闕找來陳男斡旋,楊則找美鷹會助陣,由於談判破裂,雙方大打出手,因陳男態度強硬,自稱「南港殺強」,被美鷹會視為眼中釘。
檢警調查,美鷹會數次放話欲修理陳男,命李灝等人打探行蹤,得知他常把車停在南港興中立體停車場,偷偷在車底下裝GPS衛星追蹤器,以記事本記錄作息。
不過,法院認為,不能只憑闕男證述就認為李灝等人與美鷹會有關、或受美鷹會之託殺人,最後依李灝供述判定,陳、李曾因「行走、碰撞」衝突,之後,陳男派人毆打李男而引起殺機。
去年6月23日早上,李灝與綽號「阿國」男子及李志嘉、陳柏安,趁陳男取車時,上前「蓋布袋」圍毆,強押載到新北市鶯歌三鶯路的鐵皮屋,由阿國及陳柏安在外把風,李志嘉在屋內監控有無人接近及被害者是否反擊。
李灝隨即持鐵條、鐵鎚、球棒等物毆打陳男,脫他內褲塞嘴、剃掉他頭髮,還拿瓦斯噴槍把鐵門拉桿燒紅,戳燙背部及臀部,凌虐3小時後以黑色膠帶勒脖子,被害者因窒息及失血外傷死亡。
一審法院依殺人罪判3人各11年至14年徒刑;高等法院二審認為3人手段凶殘,一審量刑過輕,撤銷改判各12年至18年徒刑。
他的好友闕男向3人提出民事訴訟主張,在陳智強死亡後,家屬只有母親一人,當時無力支付相關殯葬費用,故由他代為繳付塔位費用及骨灰位、牌位永久管理費、禮儀用品費、喪葬費用等;法院審理後判3人賠償105萬餘元。
<p>竹聯幫南堂南賢會前會長陳智強(前排中)遭人擄走凌虐致死。(資料照)</p>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