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止區公所民政課前視導王玉升涉索賄2.3億,一審被判13年徒刑,但高等法院判決大逆轉,今天改判無罪。(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記者林欣漢、俞肇福/新北報導〕曾是「肅貪女英雄」的新北市汐止區公所民政課前視導王玉升,勾結掮客李昌諭,向祭祀公業保儀大夫管理人蔡宏昇索賄2億餘元,一審依違背職務收賄、行賄等罪重判王女13年徒刑、李男12年半、蔡男6年,但高等法院今判決大逆轉,改判王女3人均無罪。
汐止區公所今天(9日)說,事發後,王玉升於2013年10月調動至鶯歌區公所,2015年4月在鶯歌退休。本案於2016年4月由檢察官起訴,同年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辦理懲處。
記者今天嘗試致電蔡宏昇手機,前兩通還有鈴響,但都隨即被掛斷,並迅速關機,無法獲得其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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