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30 12:49
◆陳伸賢
面對這一次熱帶低氣壓引進西南氣流,造成雲林以南地區嚴重淹水,引發許多政治口水。當然很多水利工作及救災同仁我們應該要給予肯定,但面對大自然反撲及氣候變遷的影響,我們也應該謙卑的檢討,如何使防洪工作做得更好。
面對氣候變遷加上台灣水文地文條件,防洪工作是一個長期且永無止盡的工作,我們沒有辦法做到不淹水,能做的只是提高防洪能量、韌性,使淹水的機率減少、傷害的程度降低。
防洪與土地使用與管理有絕對關係,不是單一方法或單一水利單位可以完成,因為不能一邊整治都市排水,一方面放任都市發展,增加地表逕流;或要求將降雨留在集水區,卻放任集水區濫墾濫伐或超限利用;抑或一邊整治西南沿海地層下陷地區淹水,卻又放任超抽地下水,所以防洪工作必須是一個跨中央部會、地方政府、民間團體一起努力方可達成。
目前政府組織再造,原規劃整合水、土、林,上、中、下游、內水與外水,納入環境資源部,但目前決定水利署只有保育業務部分會歸入環境資源部,與當初理念相違,將增加治理整合協調界面的問題,宜再深思。
一、整備工作
先進國家面對天然災害,並不會責怪天然災害的發生,會檢討整備工作是否完成,以及救災復原工作是否迅速有效。這次低氣壓伴隨西南氣流,氣象預報已警告將發生致災性的豪雨,以此次經驗,若能比照颱風警報之整備應變模式,由中央統合地方資源做好準備工作,提升應變層級,如預布抽水機、抽水機及水門功能測試、預置國軍兵力、滯洪池預先調節放水、疏浚檢查、下水道清淤,確保排水道暢通,以及固定營造建築工地的施工架設施,並做必要的警戒管制等,使災害影響程度降低。
二、氣象預報及科技使用重要性
氣象預報是一個關鍵,政府應該有更多資源,投入氣象預報軟硬體建置,提升預報的速度與精確度,這是值得的。我們也期待未來的氣象預報,能量提升更加細膩量化,使民眾有更清晰準確的資訊,及早因應。並透過智慧防災技術,應用新資訊科技,並結合監測、物聯網與大數據分析,整合氣象預報、防災準備、災情收集,透過智慧化及時精確掌握做最最好的因應,可以有效提供預防與預警機制,並做適度資源調度,讓災損降至最低。
三、保護標準
這次的淹水主要為都市淹水以及西南沿海地漥地區,少部分為中央管河川局部的溢堤潰堤,目前的保護標準,都市排水溝約2~5年,區域排水系統10年,但是異常氣候發生超過保護標準的次數越來越頻繁,常被挑戰水利整治不利。保護標準是依據保護對象經濟價值與重要性而定,非一成不變,所以我們也可以針對保護標準做進一步檢討提高,如中央管河川保護標準100年,縣市管河川為50年,區域排水為10年,可以建立公平合理具體的判斷標準,商定並做適度的調整。或利用防水閘門做局部保護,或在某河段設置防水閘板臨時加高堤防,有些重要設施以圍堤包覆,部分地區降低建築強度,如減少建蔽率,或一樓挑空,產業也可自行提高保護標準,這些都是可以考慮施作。
四、海綿城市
目前的治水理念為綜合性治水,從源頭盡量使水流在集水區,沿岸可利用入滲、建造滯洪池將水留在都市,延長與減少流到河川的雨量。逕流分擔出流管制,需整合各部門並作共同努力。廣建滯洪池也是一個減少淹水的方法,但滯洪池需要土地,土地價格又高,須尋求公有地,滯洪池工程建設落後的原因,多為找不到適合土地,同時滯洪池也像水庫一樣,在颱風豪雨來臨之前須洩洪,保留蓄洪量,很多滯洪池兼作景觀使用或有淤積,若未做適當的管理清淤,也會使功能降低。所以海綿城市的觀念,也就是使都市如海綿一樣,能夠入滲吸收多餘的水量,儲存於地下,減少逕流,儲存雨水可做必要使用。海綿工法已經成熟,尤其台灣發明的JW生態工法,利用天然土地,加上礫石層、過濾層,置入JW工法框架,雨水即可迅速入滲吸收,儲存於過濾層與礫石層,更能間接入滲透天然土壤,同時由於雨水經過過濾處理,水質好、含氧量高,使土壤具有呼吸能力,形成豐富生態,並能吸收二氧化碳,潔淨空氣。此次在淹水嚴重的麻豆地區,位於此地區的黎明中學為全球首座採用JW生態工法的學校,此次並未傳出淹水事件,所設置的儲水系統,容量可供全校三個月使用,因不需施作排水溝,無蚊蟲孳生問題,預防登革熱,並能減少熱島效應;又如新北市汐止區禮門里人行道路透水鋪面,一年超過數百人參訪,其承載力與一般鋼性路面相同,並能儲存水量,蓄存容量超過預期,且形成豐富生態。JW工法可使用在道路、人行道、公園、運動場等公共設施,不影響既有功能,且收集水量可作為水源利用,尤其在新北市,透過都市計畫與建築管理手段,規定任何公民營開發案必須納入以基地面積乘以80 mm/hr儲蓄水量的設計,才核發建造與使用執照,並訂定自治條例加以管理管制,此即為逕流分攤出流管制的落實。另水利法修法雖已將逕流分攤理念納入,但法令的完整性有待建立,方能落實。
五、民眾溝通
與民眾溝通是治水重要一環,應使民眾了解保護標準,不要有錯誤的安全感或期待,並且要告知如降雨超過保護標準的必要作為,如淹水後的避難路線或避難地區,需與民眾充分溝通,使其了解治水能量,方不使其有錯誤安全感或期待,減少責怪政府不力。
六、國土計畫
國土計畫法全國國土計畫已於107年4月公告,2年內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須公告實施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對於不適合作開發需要保育的地區,如地層下陷嚴重地區或濫墾濫伐地區,應落實劃入復育區徵收或信託,但亦須正視現實面,審慎處理居民搬遷與補償問題。
七、師法國外
防洪是全世界都會面對的共通課題,國外有一些新的思維與工法,可供我們參考,選擇適合台灣的作為。如低地國荷蘭,受氣候變遷的影響,正在改變治水觀念,推動一系列還地於河、還地於海的政策,但台灣地狹人稠,河川堤防兩岸為高密度開發,河道並已設置有多座橋樑,仿造荷蘭作法在現實上有其困難。但其他國外做法,如韌性城市、海綿城市或與自然融合、恢復自然循環的各種作法等,可作為參考。
面對氣候變遷影響,短延時強降雨型態,已逐漸轉變為長延時強降雨型態,顯著提高淹水風險,我們無法做到完全不淹水,能做的是盡量整合各種方法,提高防洪能量,減少淹水頻率與災害損失外,再搭配風險管理,如能事先掌握、預防、降低風險,以提高韌性。勘災除是一門政治學外,災後水利人員應至現場勘災,更是重要,可了解淹水致災的原因,對於未來的整治更能掌握關鍵,使治水事半功倍。災害沒有辦法避免,國外對於大自然災害的損失,都已經回歸到保險制度,透過保險公司設計保險商品,來分擔降低災害的損失,反觀國內,保險觀念尚未普遍,都是仰賴政府做補償或賠償責任,有待觀念轉變。
(作者曾擔任經濟部水利署長、新北市副市長,現為中興工程顧問社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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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水利署長陳伸賢指出,此次洪災之後應通盤檢討,台灣應發展海綿城市等策略,來防止下次大區域水災再度發生。 (本報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