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方法院外觀。(圖/翻攝自Google Map)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2014年間在新莊的租屋處,幫李姓好友慶生,還無償提供安非他命等毒品,李男西時候卻出現吼叫等異常反應,但他沒有即時將人送醫,反而是先壓制安撫,還餵食安眠藥,一直到隔天上午才送醫,但李最後仍死亡,李母求償947萬,新北地院法官認為有過失,判賠271萬餘元。
判決指出,林姓男子2014年12月9日邀請李姓好友,到新莊區的租屋處慶生,期間還無償提供了安非他命、K他命和毒品咖啡包助興,不過李男吸食後卻在隔天清晨出現吼叫等異常症狀,當時他並沒有立刻將人送醫,反而是餵食安眠藥,並安撫壓制,直到上午9點多才送醫,不過李男因為併發橫紋肌溶解症,引起敗血性休克仍不治。
林姓男子一審被依違反藥事法,判決6個月、加上過失致死罪嫌判刑6個月;李姓男子母親向林男和在場的7名友人,提出兒子未來的扶養費等共947萬餘元,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其他7人並不是提供毒品者,難以認定只因為在場就有保護救護的義務,林男則有過失應判賠償542萬元,不過考量李男自願吸毒要付一半責任,因此判賠271萬餘元。
報導來源:ETNEWS新聞雲【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