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地板遭大量鮮血染紅。(圖/資料照/記者林煒傑翻攝)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新莊一名17歲丁姓超商店員今年(2017)2月間, 遭到同樣17歲的陳姓少年搶劫,並砍斷左手掌,經13小時手術才縫合。 陳姓少年落網後供稱,因為缺錢又被譏笑不敢做大事才犯案,新北地檢署日前認定,他是因為要求對方交出現金被拒絕才搶,並不是預謀殺人,因此依照強盜重傷害罪嫌起訴。
全案發生在今年2月5日晚間10點多,陳姓少年走進裕民街的萊爾富超商行搶,持刀砍傷死守收銀機的丁姓店員,導致丁左手掌幾乎被砍斷,僅剩一點皮膚相連,送醫過程一度命危,他也因為行搶過程中誤傷左手韌帶,一度向父親謊稱自己打架被砍,直到陳父報案,才知道是兒子砍人搶匪,後在亞東醫院治療時被逮。
同樣都是17歲的少年,卻有著完全不同的性格,遭砍的丁姓店員就讀高中機械科一年級,因為家境不寬裕,才會打工賺學費,丁父曾說,「不想兒子宅在家,希望磨練社會經驗,沒想到發生這種事。」 而陳姓少年高中肄業後在市場賣菜,1天賺800元,陳父則擔任建築板模工人,月收有6萬多,「家裡並不缺錢。」要借刀遭市場老闆拒絕,又被同儕被嗆不敢做大事,才會持刀砍人。
丁姓店員斷掌經過13小時手術後縫合,還需要持續復健,後還傳出超商並沒有依照規定加保勞保或團保,超商店長坦承未加保,但承諾會負責到底 。新北地檢署認為,陳姓少年當時要求店員交出現金遭到拒絕,才會亮刀要搶劫,因此不是預謀殺人,後僅依照強盜重傷害將人起訴。
▼犯案的陳姓少年當時由警方戒護出院。(圖/資料照/記者林煒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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