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蘇姓越南籍外勞日前與友人到小吃店消費,如廁時跟同鄉逃逸外勞裴進勇發生口角,在旁人勸說下,2人握手言和,但裴男暗中持刀,衝進包廂見人就砍,蘇男友人范阮長無辜中刀慘死,蘇男及另名范姓外勞遭砍傷,新北地院依殺人及殺人未遂罪,判裴進勇16年6個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21歲的裴進勇與其表哥裴文芳、友人阮成達3人都是逃逸越籍外勞,去年6月18日下午,3人到新北市新莊區民安西路小吃店消費,由於裴男與表哥上廁所時,與蘇男發生口角衝突,因有人勸說:「大家都是同鄉人」雙方才握手言和。
裴文芳擔心對方尋仇,外出買了5把水果刀防身,但他女友發現後隨即要求保管,不料,裴進勇趁她不注意時,偷藏一把在腰間,趁表哥到櫃檯結帳時,闖進隔壁包廂,見人就砍,離包廂門口最近的范阮長無辜中刀,心臟被刺死亡,蘇、范2人雖受傷,試圖反擊追出,裴文芳為幫助表弟脫困,揮舞刀械阻止對方靠近。
裴男與表哥及一同闖進包廂但沒出手的阮男均被依殺人罪起訴,合議庭依監視器畫面、解剖報告等判定,裴進勇行為構成殺人及殺人未遂罪,至於買刀又揮舞的裴文芳及一同闖進包廂的阮成達,合議庭則認為無法證明2人與裴進勇有犯意聯絡及參與殺人犯行,判2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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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嫌裴進勇(白衣)與蘇男(黑衣)握手。(資料照,記者曾健銘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