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和橋到秀朗橋段的高灘地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新北市的河濱自行車道大致完整,位於新店溪福和橋到秀朗橋段的自行車道,市府每年編列兩百萬元向私有地主承租,市議會昨審查高灘地工程管理處預算時引起爭議,民進黨議員質疑每年花錢租地,不如直接徵收來得划算,民進黨團總召集人林秀惠指出,每坪土地月租金約一百八十八元,以行水區土地價值來說算是不錯價格,要求市府積極徵收。
議員:年年租地 為何不徵收
市府水利局長古沼格表示,承租的土地面積約三千五百平方公尺(約一千餘坪),已租用五年以上,市議員陳世榮說,至少五年的租金已花掉上千萬元,市府要檢討;市議員林銘仁也認為,應該跟地主協商,把車道使用的部分分割出來再徵收,否則會讓鄰近的地主認為正當性不足。
高灘地處長:逾30地主 洽購中
市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處長楊宗珉表示,新店溪福和橋到秀朗橋段的高灘地,大多為私人土地,也是河濱單車道串連的瓶頸路段,為完整串聯,從台北縣政府時代的民國九十三年間,每年編列預算租用土地闢設自行車道,依規定及實際使用面積核實計算租金,與卅餘名地主簽約取得土地使用權,避免自行車道經過私人土地時「斷線」。
楊宗珉指出,從一○二年起,啟動河濱地區私有土地標買作業辦理私有土地取得,經多次溝通後,一○四年以一○六○餘萬元成交唯一的一筆兩千五百平方公尺(約七百五十六坪)土地,其中,單車道佔一千八百平方公尺(約五百四十四坪),每年租金預算從三百萬元降到兩百萬元,目前剩餘的地主還有卅餘人,仍持續協商、洽談購地中。
強制徵地須提報中央 不易獲同意
他表示,土地價購不易,除地主無意賣地,主要原因也包括土地繼承、持分人數多,不容易取得地主共識,如果強制徵收必須提報計畫到內政部,若以公園綠美化、設置單車道作為理由,並不容易獲得同意,而且徵地成本也很高,還要再審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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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民地串聯單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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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出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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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溪福和橋上游一段單車道,是市府每年花200萬元租私有地鋪設。 (高灘地工程管理處提供)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