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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族康橋幼兒園年費20萬 女童遭性騷擾竟瞞11天才通報 – 我是在地人

貴族康橋幼兒園年費20萬 女童遭性騷擾竟瞞11天才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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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康橋幼兒園爆性騷擾事件。(圖/翻攝Google地圖)


▲新店康橋幼兒園爆性騷擾事件,園方遭糾正延誤通報。(圖/翻攝Google地圖)

記者林煒傑/新北報導

貴族學校康橋幼兒園爆性騷擾案件,一名6歲女童遭男同學數度用手伸入內褲撫摸私處,校方竟違反24小時通報規定,延誤11天才通報教育主管機關。新北巿教育局表示「已嚴正糾正該園,要求提出檢討報告並落實改進!」社會局也將依規定對園方祭出裁罰。

據了解,康橋幼兒園1年學雜費高達20萬,女童爆發遭男同學摸下體的性騷擾案件後,回家日夜崩潰痛哭,女童家長6月26日到學校反應此事,康橋非但未依規定在24小時內通報教育局,甚至家長在7月2日找上新北教育局投訴,局內致電康橋糾正後,園方又拖了5天才回文表示「會再行了解」。

由於康橋違規事證明確,新北教育局已進行糾正,要求校方除調查外,還須針對雙方學生持續追蹤,提供必要的輔導措施,落實性平教育,維護學生權益,也要求視學生狀況找輔導老師、心理諮商專家或社工來協助輔導工作。

除了新北教育局提出糾正外,社會局也會提出社政通報對園方祭出實際裁罰,性平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公友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院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者,除應立即依學校防治規定鎖定權責,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通報外,並應向學校及當地直轄縣市主管機關通報,最遲不得超過24小時,依性平法第36條第3項規定,未於24小時通報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報導來源:ETNEWS新聞雲【原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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