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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8 12:31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無黨籍新北市烏來區代表會主席簡建成,曾因阻止員警調查兒子酒駕,鬧上新聞版面,並遭判刑。簡去年底又被台北地檢署指控,選舉期間行賄樁腳及其家人共5萬元,遭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台北地院今日審結,判簡當選無效,可上訴。
北檢指出,簡建成是新北市烏來區代表會第二屆第二選區(烏來里、孝義里)區民代表候選人,去年選舉前一晚,簡親自交付蔡男5萬元,其中1萬元向蔡行賄,並約定其餘款項以每票5千元方式,由蔡交給其家人,作為投給簡的對價;檢方基於簡已違反交付賄賂罪,依選罷法規定,提起當選無效訴訟。
簡建成承認檢方指控,但否認蔡男是其樁腳。
法官依據蔡家人偵查證詞,認定簡建成確實行賄;雖簡又辯:蔡男並非樁腳,是蔡到家中要求給付車馬費,他看蔡可憐,才會給錢,但法官認為,簡的說法與證人證詞不符,且無法提出證據證明,拒絕採信,判簡當選無效。
烏來區代表會主席簡建成,曾因阻止警員調查兒子酒駕,鬧上新聞版面並遭判刑。簡去年又被檢方指控,選舉期間行賄樁腳,遭提起選舉無效之訴;法院今日審結,判簡當選無效。(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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