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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4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公告,截至今年三月底止,全市多年來共累積一萬九千多筆土地、一三二四棟建物尚未辦理繼承登記,依公告土地現值計算,總價值高達近三百億元,即日起至六月底未申請登記者,將由市府列冊管理,如果十五年後仍未辦理所有權移轉,將由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
土地近2萬筆 建物1324棟
地政局提醒說,依土地法規定,從縣市政府公告日起三個月內,逾期未申請繼承登記者,由縣市政府地政機關列冊管理十五年,超過期限仍未辦理所有權移轉,將移請國有財產署按市價公開標售並保留價金,繼承人可申請領回應繼承持分的價金;民眾若想了解自己在新北市境內是否有土地或建物尚未辦理繼承?可到地政局官網的地籍清理專區查詢。
面積最大30萬多平方公尺
地政局指出,在公告標的物中,單一筆面積最大的是烏來區小寮段土地,有三十萬五千兩百平方公尺,位於保安保護區,總價值約六千四百萬元。
單價最高在淡水 價值5億
單一筆價值最高的是淡水區樹梅段土地,面積約十九萬一千九百多平方公尺,屬於山坡地保育區的遊憩用地,總價值高達五億零七百萬元。
地政局地籍科專員謝秀琳表示,公告的被繼承人共有八七三七人、土地一萬九八一○筆、建物一三二四棟,依公告土地現值計算,總價值高達近三百億元,未辦理繼承登記原因包括尚未找齊全體繼承人、有債務問題不願繼承、不想繳遺產稅等,如果因繼承人數眾多,難以會同或協議辦理繼承登記,可由其中一人代表申請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但日後該筆建物或土地的處分,必須取得全體繼承人的同意。
6月底未辦 市府列冊管理
是否有繼承人不知情才未辦理繼承?謝秀琳說,原來的所有權人死亡後,地政單位依照法律上的繼承順位,例如子女、配偶或直系血親等,會以書面公文通知繼承人,除非繼承人未提供正確的戶籍地址或聯絡方式,才可能發生找不到人的情形。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