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刁姓導遊104年間開車行經新北市五股,撞上2名憲兵,造成19歲李姓騎士傷重不治,刁男酒測值0.31毫克,他雖與家屬和解獲判緩刑,但駕照被吊銷終身,刁男認為侵害工作權,提出行政訴訟,新北地院法官則認為,吊銷駕照僅限制駕駛車輛的工作權,刁還可另尋其他非駕駛工作,判決敗訴,可上訴。
104年3月29日晚間,刁男在住處喝酒後,隔日清晨6時許,就開車上路到五股成泰路3段與新五路口買早餐,隨後竟直接從外側車道往內線切,欲左轉新五路,後方騎車的李與鄭姓學長煞不住,重重撞在車門上,李男送醫不治,鄭男則左小腿骨折、全身多處挫傷。
法院審理時,刁賠償李男家屬430萬元,其中380萬分期付款,另賠償鄭男60萬元,法院判他1年6月徒刑,緩刑4年,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並依規定,罰他2萬9千元,吊銷駕照終身。
刁男認為,他需要在睡前喝酒才能幫助入眠,起床時酒精濃度未退,不是蓄意酒駕,且他是華語車導,吊銷駕照,將無法工作,影響生計與生存,將連帶影響賠償進度,面臨依法撤銷緩刑,甚至會害他流浪街頭。
法官認為,刁男明知前晚喝酒,應更為謹慎,若需外出,應搭乘大眾交通工具,但他卻甘冒體內酒精未完全代謝風險,自行駕車,有過失,且吊銷駕照所造成工作權影響僅限於駕駛車輛部分,刁還可以另尋其他非駕駛性質工作以謀生,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終身吊照可在符合特定條件下,得於一定期間後重新考取,判刁敗訴。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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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士駕駛刁文啟違規左轉,後方2名機車騎士煞車不及撞上。(資料照,記者曾健銘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