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37歲男子林建富因手機被女友拿走,情緒不佳,向租屋處的社區大樓蔣姓保全員借5元打電話遭拒,竟返家持水果刀猛刺保全員胸部、右手臂各1刀,因用力過猛還刺到刀柄斷裂,刀刃插在保全員手臂上,所幸蔣男送醫急救後救回一命,高等法院今依殺人未遂罪判林男5年2月徒刑;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男租住在新北市土城中央路一處社區大樓的8樓,去年8月19日上午,林男不滿女友前一天拿走他的手機,也不連絡,情緒失控,下樓向社區大樓蔣姓保全員借5元打公共電話,但遭蔣男拒絕。
林男怒不可抑,返回8樓住處拿水果刀,搭電梯下樓,就對蔣男胸部、手臂各猛刺1刀,由於力道過猛,刀刃、刀柄斷裂,長12公分的刀刃就直接插在蔣男右前臂,林男發現闖下大禍快跑逃離,蔣男被送醫急救後撿回性命。3天後,林男在五股遭逮捕。
審理時,林男承認犯行,但否認有殺人故意,聲稱案發前有服用安眠藥,意識不清才會犯案,若他有意殺人,以他壯碩身材,蔣男的胸膛可能會被刺穿。
高等法院認定,林男下手時力道凶猛,第一刀更刺向蔣男胸口的人身要害,已有殺人故意,因此依殺人未遂罪判他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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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外觀。(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