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家暴報案 與警相戀
〔記者王宣晴/新北報導〕新北市警局三重分局47歲吳姓偵查佐處理家暴案件時,竟隱瞞已婚身分與被害婦人玲玲(化名)發生婚外情,分手後不久,新北市警界熱傳吳員仍私下約出玲玲,還聯手找來年輕同事,對玲玲下藥迷姦;警方接到檢舉後,查出吳確與玲玲搞曖昩,先將他限制配槍,再改調制服警察,但查無迷姦事證。
5個月分手 小三怒投訴
據了解,督察人員找上玲玲調查全案時,玲玲表示,就是她檢舉吳員隱瞞已婚和她交往,但她否認另有私下放話遭下藥迷姦情事,也否認遭到性侵。
警方調查,吳姓偵查佐去年7月處理中興橋派出所一件家暴案,結識被害婦人玲玲。得知玲玲離婚,竟趁虛而入,熱烈追求玲玲;兩人交往5個月後感情熱度消退,去年12月協議分手。據了解,玲玲表示今年3月才知吳員已婚,認為對方根本是在「玩我」,氣得打電話投訴警局。
刑警禁配槍 改降調制服警
警方調查期間,限制吳員配槍,但在玲玲檢舉吳員婚外情之前,警界內部已在口耳相傳,指吳員結束婚外情後仍聯繫約出玲玲,今年2月還找一名派出所小鮮肉員警,一起約出玲玲吃飯喝酒,趁玲玲有醉意時對她下藥迷昏,等到玲玲醒來,發覺自己竟衣衫不整地在一家摩鐵房間,當時年輕員警也在,但吳員已不在場。
三重分局表示,調查時玲玲不願出面,只同意接受電話訪談,表示吳員確與她發展婚外情,但兩人交往時不知吳員已經結婚;警方依「涉及不正當男女關係」,將吳調到土城擔任制服警察。
警方證實婚外情 查無性侵
另有傳言,警方調差動作十分緊急,立刻要求吳員前天赴新職報到,而相關主管僅接到「儘速替吳辦妥程序」電話指示,正式公文都來不及補齊,有人研判警方打算調職後就此結案,不擬再往下調查另一警有無捲入性侵案。三重分局昨回應,被害人否認遭性侵,警方也未接獲報案,不會續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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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警分局證實吳姓偵查佐與家暴案件被害婦人發展婚外情。(記者王宣晴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