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2 11:32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有毒品、竊盜前科的游姓男子,因積欠30萬元賭債,離職後竟回原任職超商,持空氣槍恫嚇店員,喝令其趴下,搶走收銀機現金39萬6千餘元及店員手機,新北地院日前依攜帶兇器強盜罪判游男徒刑7年4月,可上訴。
今年5月初,43歲游男新北市土城區一間超商擔任大夜班店員,上班一週就被發現手腳不乾淨,店長致電質詢,他畏罪不敢到班,未料兩週後5月23日凌晨3時許,他回到任職超商,發現店內無其他客人,巫姓店員正蹲在陳列架前補貨,於是戴著安全帽進入超商,持空氣槍指著巫男頭部,以膠帶綑綁其雙手,再把巫男關進廁所,隨即跑至收銀台,搶走39萬6千餘元及巫男的HTC手機後,搭乘計程車逃逸。
警方調閱超商監視器鎖定游男犯案,5月25日將游男拘提到案,但游男身上僅剩贓款3萬5000元,短短2天花掉36萬元,令人咋舌。
檢方將空氣槍送至刑事局鑑定,確認不具殺傷力,但一般人從外觀無法區別其與真槍差別,店員因此不敢抵抗不配合,審理時,游男對犯行坦言不諱,法官痛批他危害治安,判他有期徒刑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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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日前依攜帶兇器強盜罪判游男(中)徒刑7年4月,可上訴。(資料照,記者吳仁捷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