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心瑜/新北報導〕內政部營建署已完成淡海新市鎮第一期開發案,但目前第一期土地的使用率僅達五成,面積更大的二期預計引進十五萬人口,對於新北市政府積極向中央爭取開發主導權,「淡海第二期反徵收自救聯盟」成員王鐘銘質疑說,第一期開發得零零落落,第二期還有開發的必要嗎?
王鐘銘說,營建署當初重啟第二期開發案,是樂觀認為第一期土地將於二○一七年用完,但現在淡海一期內不但成屋入住率低、「蚊子屋」一大堆,還有大片尚未利用的空地,第一期尚未成功,第二期沒有開發的必要性和急迫性。
他表示,新市鎮開發取決於周邊交通便利、產業發展,連中央都做不好了,地方政府是否有能力執行?淡水目前僅有一條台二線的主要聯外道路,交通是淡水人長期的噩夢,如果無法解決,再多的開發也只會造成當地交通更惡化,除非開發案有把握一併帶動在地就業並解決交通問題。
市議員鄭宇恩認為,當地因為禁限建,造成民眾連修繕房屋都不方便,既然市府有機會拿回開發主導權,希望多和地方溝通,重新釐清民意的需求,重新劃分第二期開發範圍、釐清目標。
內政部營建署新市鎮建設組長王東永表示,原本二○一五年要將第二期的二階環評送審,但因為新北市表達接手意願,所以尊重地方規劃,未來二階環評調查的範疇交由新北市政府重新和地方討論、界定會比較適合。
王東永表示,第一期開發的新市鎮公共建設基金、新市鎮開發基金盈餘可用於補助未來新北市政府在第二期所需的開發經費,目前已陸續用於挹注淡海輕軌、淡江大橋共約一百一十八億元,中央、地方在人力、基金移撥細節繼續討論中。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