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仁捷/新北報導〕福爾摩沙高速公路北上36.8公里處,昨凌晨發生1輛貨櫃車、4輛汽車等5車連環車禍,幸5車駕駛及1名乘客等6人僅受輕傷;警方調查,車禍屬典型「二次事故」釀禍,最初是莊姓男子駕駛的第一輛車撞上護欄後打橫在車道,因夜間視線昏暗且未設警示,後方3輛汽車及貨櫃車反應不及二次追撞,其中一輛休旅車還被貨櫃車撞上邊坡,現場一片混亂,肇事責任有待釐清。
警初判典型二次事故
國道六隊樹林分隊昨凌晨3時15分獲報,福高北上36.8公里處發生連環車禍,警消趕到發現1輛貨櫃車翻覆、1輛休旅車遭貨櫃車撞上邊坡,另3輛汽車車頭半毀、車身受損,散停在車道上,消防員逐一確認沒人受困後,將6名傷者分別送往亞東及雙和醫院救治。
警方還原車禍經過,起因為32歲莊男駕駛的第一輛車,因操作不慎,撞上外側護欄後打橫在中間車道,當時天色昏暗,39歲廖男駕駛的第二輛休旅車閃避不及撞上,衝到路肩煞停。
54歲姜男駕駛的貨櫃車為第三輛事故車,見前方車禍急煞閃避,將停在路肩的休旅車撞上邊坡,50歲詹姓男子駕駛的第四輛汽車,煞車不及撞上第一輛車,30歲李男駕駛的第五車再追撞詹男汽車。
警方對5人酒測,都沒人喝酒,初判為二次事故釀禍,國道六隊樹林分隊長林富貴呼籲,在國道上一旦發生車禍或故障,要立即採取按下警示燈等緊急應變措施,並下車到安全處,避免傷亡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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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沙高速公路北上土城段昨天凌晨發生5車連環車禍,幸5車駕駛及1名乘客等6人僅受輕傷,警方初步研判為二次事故釀禍。(記者吳仁捷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