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豐德/新北報導
國道3號今(3日)上午9時許發生火燒車事故,王姓女子駕駛休旅車載著2名幼女,於南下33.8公里突然起火燃燒,緊急停靠路肩逃生,高速公路警察局六大隊樹林分隊劉姓、鐘姓員警執行重守勤務時發現,立刻以警車內滅火器先行簡易滅火,並引導乘客避難,消防車獲報趕抵後順利撲滅火勢,所幸無人傷亡。
▼休旅車引擎室起火燃燒,國道警察持滅火器嘗試滅火。(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國道警察局表示,42歲的王女今日早上9時許駕駛休旅車,搭載6歲及2歲的女兒,從新店區安坑出發欲前往林口區,行經國3南下33.6公里處時,疑似引擎室起火燃燒,王女趕緊將車輛停於外側路肩待援。
▼國道警察從警車上拿出滅火器,冒險近距離滅火。(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當時樹林分隊劉姓、鐘姓員警正在距離200公尺處值勤,隨即拿起車內滅火器趕往,引導王女及車內女童往安全處所避難,並冒著生命危險上前滅火,避免火勢持續延燒擴大,所幸消防車續順趕抵,拉水線撲滅火勢。
先前因國道員警陳啟瑞「戒護故障車遭聯結車衝撞身亡」,是否為因公殉職部分還正由銓敘部認定中,國道警方強調,國道只要一有狀況,員警第一時間皆會趕赴現場,有些雖非警察職責,但基於用路人安全,國道警總是冒著生命危險處理,希望上級單位審慎評估,能夠給予國道警察更多保障。
▼消防人員趕抵拉水線撲滅火勢。(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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