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9 判定建物是信徒集資所建
〔記者王定傳、邱書昱/新北報導〕新北市樹林聞人楊添財的妻子罹患罕見的耳骨癌,被告知恐不久人世,楊向「三石土地公」發願︰「若太太病情好轉,便為土地公蓋廟。」妻子康復後,楊還願蓋廟,加上信徒捐款,成為現今的南寮福德宮。楊過世23年後,福德宮認為土地及廟體等建物均屬廟產,對楊的6名子女提告要求返還,新北地院判定,土地雖非福德宮所有,但建物是信徒集資所建,不是楊家私廟,楊家須從建物遷出並返還。
據查,福德宮坐落於山坡上,共有約2300坪土地及3棟建物。建物部分,中間棟的1、2樓分別是餐廳及活動中心,廟體在屋頂,僅25坪;左側建物為辦公大樓,右側建物1樓是被譽為「樹林之寶」的冷泉「添財紀念嬉水池」,其上空間依序為禮堂、網球場。
不過,雙方同意中間與右側建物1樓的餐廳及泳池是楊家私產,不在訴訟範圍;這次爭的除土地外,還有中、右側建物的2樓及屋頂空間與左側辦公大樓,最後楊家拿土地,福德宮得建物,由於雙方簽過土地使用同意書,廟方仍可使用土地。
福德宮主張,楊添財當初受推舉當建廟住持,經地方賢達捐地及信徒捐錢蓋廟,但地主後人不同意無償使用,楊後來才以集資款購地,礙於未辦寺廟登記,暫時借名登記。
這次訴訟也讓6名子女內鬥浮出檯面,同為被告的楊家長子認同廟方主張,但其他5名子女指控,大哥被拔除家族建材公司董事長後,安插親信當信徒,製造廟產爭議,並無捐地、集資一事。
5名子女並指,父親獨資花2700萬買地,是為了發展休閒營利事業,與子女一起出資蓋建物,僅廟體及觀音像為福德宮所有,因位於頂樓才同意無償使用。法官認為,福德宮所提證據不足以證明有集資買地,遑論有借名登記或贈與,但依信徒證述、工程款收款單等可知,建物是大眾募款集資興建。
福德宮的律師鄭清妃說,訴訟是為了釐清福德宮非私廟,楊家兄弟姊妹的紛爭與訴訟無關,相關指控也是子虛烏有。楊家長子的律師劉韋廷說,楊男認同土地及建物均是集資而來,且廟產不可能落入其口袋;楊家5子女的律師則未回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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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寮福德宮建廟者是楊添財。(記者邱書昱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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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側1樓為「添財紀念嬉水池」,上為禮堂、頂樓為網球場。(記者王定傳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