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雅雯、賴筱桐/新北報導〕核一廠一號機、二號機的運轉執照,即將分別在明年十二月五日和後年七月十五日到期,台電正在執行除役的前置工作,台電表示,核一廠內的一期露天乾式貯存場,因遲未取得市府的水土保持設施完工證明,所以無法啟用,將影響除役作業;對此,副市長侯友宜強硬回應說,台電別把責任推到市府頭上。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台電公司,昨天在石門區公所召開「核一廠除役計畫審查」地方說明會,向居民說明除役內容。
由於公民團體、環保團體質疑一期露天乾式貯存場,臨山、近海的風險性高,多次建議改在室內,原能會已要求台電規劃二期室內乾式貯存場,場址選在核一廠區南側,預計在民國一一五年底完工啟用。
台電核能後端營運處策畫組長金啟明表示,二期室內乾式貯存場運轉執照只有廿年,只能換照申請一次,用過的核子燃料,時間到了就得遷出,在二期設施完成之前,需要新北市政府發給水土保持設施完工證明,才能啟用一期設施,否則除役工作恐難推進。
侯友宜︰水保攸關核安 要更嚴謹
對此,擔任新北市核安監督委員會主任委員的侯友宜強調,「沒有核安就沒有核電」,專家學者對於露天乾式貯存場設計都有疑慮,市府沒有故意用水保證明來「卡」乾式貯存場的啟用,攸關核安的水保,必須比一般山坡地案件更嚴謹;今年六月滯留鋒面雨勢導致核一廠邊坡土石崩塌,地點距離乾式貯存場僅一百公尺,「一場大雨就禁不起考驗,市府怎能輕易放行?」
「水保完工證明和核一除役是兩件事,不要混為一談!」侯友宜說,核一廠除役工作和水保完工證明是否核發,兩者沒有直接關係,就算乾式貯存場沒有啟用,用過的核燃料仍可用其他方式處理,台電不要把責任全都推到市府頭上。
石門區長︰民眾擔心暫存變成永久
在昨天的說明會上,原能會、台電開放現場民眾提問,石門區長吳嘉榮質疑說,在除役作業中,核廢料仍將「暫存」廠區內,「暫存」究竟多久?地方居民都擔心會不會變成「永久」?「鹽寮反核自救會」總幹事楊火木建議,台電若沒有能力執行除役工作,應該開國際標,請國外技術團隊來做。
台電︰乾式貯存有年限 時間到就遷
台電核能溝通小組主任李忠正回應說,乾式貯存有運轉執照年限,時間到了,核廢料就會遷出,除役工作都按法規進行,沒有任何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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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一廠露天乾式貯存場。 (資料照,台灣電力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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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一廠除役計畫審查地方說明會昨天舉行,多位居民前往關注了解除役相關工作。 (記者李雅雯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