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其美公司」由知名畫家、建築師陳其寬子女成立,前員工黃思揚把陳其寬作品檔案,上傳至家中桌上型電腦內方便作業,離職後卻未刪除,還把檔案從C槽移至E槽;新北地院認定此舉已違反著作權法中的重製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罪,判刑6個月,可上訴。
據查,陳其寬是國際著名藝術家、建築師、畫家,美術史學家吳訥孫讚譽陳其寬為「300年來第一人」;另陳其寬與張大千合稱「3百1大千,5百1個陳其寬」;他過世後,其子女成立其美文創公司,將陳其寬遺物發展為文創事業。
檢警調查,黃男從102年2月起進入其美文創,103年8月間,公司懷疑他涉嫌盜取陳其寬真跡畫作提告,黃事後自請離職;檢警介入調查,認為他涉嫌侵占陳其寬「遙盼、長壽、山門、日出三峽」4幅版畫、2份資料、織錦畫及版畫保證書、手繪卡片等。
合議庭認為,這4幅版畫是複製畫,非真跡,其美文創根本沒有委託黃男或業者印製,黃男恐涉複製版畫嫌疑,非侵占,此部份應由檢方另案偵辦;至於涉侵占資料及保證書、卡片部分,合議庭則認為黃男並無犯意,判無罪。
不過,黃男於103年8月已離職,隔年1月間,他已非員工,卻把原本放在家中桌上型電腦的陳其寬作品檔案,從C槽移到E槽,違反著作權法。
黃男辯稱,在職期間,有經過授權使用陳其寬的數位圖檔,他為了工作方便,把檔案透過Dropbox雲端軟體,同步上傳到自己筆電、家中電腦,後因家中C槽空間已滿,才移至E槽;合議庭則認為,黃男當時已離職,不得擅自重製任何公司作品,判刑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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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後卻未刪除檔案,還從C槽移至E槽;法官認定此舉違反著作權法中的重製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罪。(情境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