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第三代回應,祖孫在私有地擺攤、出租營生20多年,卻遭人檢舉,質疑官方認定態度反覆,影響民眾權益。(記者吳仁捷攝)
〔記者吳仁捷/新北報導〕新北市三峽老街曾獲得世界建築金獎,每年湧入上千萬觀光人潮,但老街違規攤販阻礙遊客通行,被譏為「老街之瘤」,其中位於三峽老街與長福街口,李家祖孫三代在貌似騎樓的私有地擺攤及公有地長年占用,警方4年來對李家祭出51張罰單,新北市政府一度認定為私有地非法定騎樓,讓違規大戶規避罰單,但維護路權者痛批新北市政府放任攤販亂象,持續向交通部,新北市政府檢舉,新北市聯合稽查小組趕在過年前會勘,認定該私有地連接景觀道路,不論是否騎樓,皆須還路於民,市政府春節也對三峽老街、長福街違規占用道路攤販,全面加強執法。
據瞭解,三峽李家祖孫三代在三峽老街轉角,位於長福街的私有地擺攤,因該處貌似「騎樓」,常遭檢舉違規擺攤、阻礙通行,三峽警分局103到107年間,對李家祖孫祭出51張罰單,積欠6萬1000多元罰款,對整條老街違規擺攤,更開出450張罰單;李家104年間向民代陳情,新北市政府會勘認定該處並非法定騎樓,但檢舉者持續向新北市政府、交通部反應,交通部、新北交大會勘後,認定不論該建築形式是否為騎樓,只要阻礙通行,就可依法開罰,違規大戶頓失保護傘。
爆料民眾直指,不少地主每逢春節,就會出租長福街、老街私有地,大喇喇占用道路違規擺攤,影響合法店家權益,更阻礙遊客通行權益;抨擊交大、三峽警分局罔顧遊客通行權益,不敢對違規攤商執法,只會拘泥於法規認定,互推皮球,無視於占用道路,誇張的違規行徑。
李家第三代忿忿不平地說,他與老母親、阿嬤及殘障的哥哥,在老街、長福街轉角的私有地擺攤、出租維生20多年,但隔壁地主、同業長年檢舉,而家中私地原本就不在三峽老街興建的景觀道路範圍,城鄉局基於景觀一致,11年前老街改造前,拜託同意統一施工,認為官方一再變更私有地的騎樓認定,態度反覆,讓民眾無所適從,甚至用未來尚未發生的狀況,要求地主配合執法,實在太不合裡。
新北市交大執法組說,據交通部認定,不論私有地或遭占用的公有地,只要形式像騎樓,就不得擺設攤位;9日邀集市政府城鄉局到民眾檢舉違規擺攤的民權街(三峽老街)37號轉角、長福街2號、6號、6號之1等地現地會勘,為確認景觀道路範圍界限,認定民權街37號轉角騎樓形式建築物,連接民權街處全屬景觀道路,至於面向長福街部分,靠近民權街約3公尺處屬景觀道路,靠近長福街處為李家私有地。
交大說,勘查除確認座落在景觀道路範圍內騎樓構造建築物不得擺設攤販,也要求三峽分局過年期間加強執法,另對非屬景觀道路範圍部分之私人地上騎樓形式建築,地主具有管理維護責任,但也不能占用道路擺攤,阻礙民眾通行,警方將一併加強執法,地主若有疑義,可透過申訴取得私權與公眾通行利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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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第三代回應,祖孫在私有地擺攤、出租營生20多年,卻遭人檢舉,質疑官方認定態度反覆,影響民眾權益。(記者吳仁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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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三峽老街違規攤販遭遊客譏為「老街之瘤」,其中位於老(民權)街與長福街口,李家祖孫三代擁有的私有地(圖中擺攤處)與接壤公有地,長年違規擺攤,交通部、新北市政府過年前將李家私有地,認定為騎樓形式,春節將對老街、長福街違規攤販,全面加強執法。(記者吳仁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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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三峽老街違規攤販遭遊客譏為「老街之瘤」,其中位於老(民權)街與長福街口,李家祖孫三代擁有的私有地(牌樓左側擺攤處)與接壤公有地,長年違規擺攤,交通部、新北市政府過年前將李家私有地,認定為騎樓形式,春節將對老街、長福街違規攤販,全面加強執法。(記者吳仁捷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