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冠妤/新北報導〕街頭流浪雞鴨別亂撿!新北市動保處指出,今年1月至今已接獲14起流浪雞鴨通報,4月12日晚間,三重派出所又通報有白雞、白鴨在大街上遊蕩,動保處懷疑,這是民間喪葬習俗使用的「帶路鴨」、「開光雞」,儀式結束後遭棄養,也藉此向殯葬店家宣導,放生活雞活鴨就是棄養行為,可依法開罰3到15萬元。
動保處說,今年以來,陸續接獲多起流浪雞鴨通報,據查,民間習俗上,1年內若家中成員相繼過世,喪禮會進行「祭三喪」儀式,使用活雞進行草人開光,白鴨用於壓制煞氣。
動保處呼籲禮儀業者,若有使用活雞活鴨儀式,結束後應將雞鴨退回原畜牧場或自行收容處置,任意放生雞鴨形同棄養,不但違反動保法,也不符合宗教闡述正向人道精神。
新北市葬儀商業同業公會總幹事陳奕仁則說,現代喪葬儀式中已很少使用活雞活鴨習俗,他會主動在會員大會加強宣導動物保護法規定,請殯葬同業加強自律,不任意放生殯葬儀式使用的雞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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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今年已陸續接獲14起民眾通報在街道上發現流浪雞鴨。(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