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北部某知名排骨酥供應商張姓老闆,包養郭姓茶藝館女長達7年,為愛沖昏頭,甚至借出6、7千萬元,張妻發現後氣憤提告,刑事部分,法院今年依相姦罪判郭女5個月徒刑,民事部分,新北地院認為,郭女與張男偷情長達7年之久,侵害張妻配偶權,情節非輕,判她賠償元配250萬元。
據查,張男與妻子二人白手起家,曾因投資失利,生活陷入困境,後因一起經營排骨酥生意,從夜市擺攤至今,成北部知名排骨酥供應商。
檢警調查,張男卻流連茶藝館、卡拉OK或小吃店,97年上茶藝館時,結識郭女,開始包養之路,除給包養費外,郭女還曾以懷孕墮胎、母親在台北住高檔飯店欠房費多達5、6百萬元等理由開口借款,張男有求必應,甚至向友人借款約2千萬元應急,7年來「付出」近6、7千萬元。
後因張妻從家裡翻出一包匯款單,發現丈夫匯出許多錢,逼問時,丈夫才坦承從97年起,與郭女到新北市蘆洲區各摩鐵嘿咻,多達30、40次,氣憤提告;張男另告郭女涉嫌詐欺罪嫌,檢方另案偵辦。
法院今年6月依相姦罪,判她5月徒刑,張妻並提500萬元求償,指郭女與丈夫偷情,還掏空家產;郭女辯稱確實於97年起與張男交往,但101年後只是朋友,本案已罹於時效,且張男與妻子長期不睦,張妻放任丈夫在外拈花惹草,婚外情對象還有「雪兒、寶寶」等人,婚姻本搖搖欲墜,自己也有過失。
法官調查,郭女於刑事偵辦、審理時,均坦承從97年開始偷情、嘿咻,且張妻不知情,直到104年才發現,未罹於時效,也無過失;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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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骨酥大王包養茶藝館女長達7年,為愛沖昏頭,甚至借出6、7千萬元。(情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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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記者王定傳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