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北市男子吳典鴻不滿沈姓女友父母反對兩人交往,將她勒斃後,還在電腦留下遺書,假稱「我們決定要一起死,死後幫我們合葬」,擬誤導是殉情案,而吳男獨活,新北地院日前依殺人罪判他18年徒刑,並延長羈押,吳男不服,提出抗告,高等法院今將抗告案駁回確定。
高院裁定指出,吳典鴻一審時已承認徒手掐死沈女,並以她的名義在電腦內製作遺書後,取走沈女留下的行動電話離開住處,再駕駛沈女的轎車大費周章到花蓮,仍遭警拘提到案,因吳男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的殺人重罪、且有逃亡之虞,而有羈押必要,一審日前裁定將他延押2個月,並無違誤。
無業男子吳典鴻(27歲)去年5月在網路認識死者沈女(31歲),交往3個多月後,沈女認為和吳男不合適,想和他分手,卻遭恐嚇會對家人不利。吳男察覺沈女父母反對兩人交往,又不滿沈女仍跟蔡姓前男友保持親密好友關係,也發現去年8月沈女跟父母、蔡男相約出遊,因而跟沈女在蘆洲租屋處起了嚴重衝突,竟勒斃沈女。
吳男犯案後,故意製造一同殉情假象,除用斷裂的童軍繩套繞樑柱、浴室燒炭,也在沈女所有電腦留下遺書,說兩人決定一起死等謊話來故布疑陣,誤導檢警追查,期間沈母不斷用LINE連繫,吳男還用沈女手機回稱「不願赴約」。
吳男伴屍近2天後,拿走沈女手機、2千元現金等,駕駛沈女購買1個多月的休旅車逃往花蓮,途中當沈女父母傳LINE詢問沈女去向,吳男還假冒沈女稱「我很好,別一直煩」。由於沈女飼養愛犬在外流浪,民眾依據晶片找到沈家,沈家連忙前往吳男租屋處查看,才發現愛女慘死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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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徒手勒斃女友再故布殉情疑陣的男子吳典鴻(中),一審判處18年徒刑,並延長羈押,吳男不服提出抗告,高等法院今將抗告案駁回確定。(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