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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3
〔記者陳心瑜/新北報導〕新北市蘆洲區三民高中游泳校隊的十七歲張姓男學生,去年十一月底在學校參加泳訓時,聽從外校的教練指導跳水,結果頭部撞擊到游泳池底部,導致第四、第五節頸椎骨折及脊椎損傷,造成四肢癱瘓,張生的哥哥在臉書社團發文為弟弟抱屈,希望政府規範跳水練習場地的安全標準,避免憾事重演。
高中游泳校隊 頭撞泳池底部
張生的哥哥表示,弟弟身高一八八公分,是游泳比賽的常勝軍,但泳訓的意外竟導致弟弟四肢癱瘓,歷經三次生死交關的大手術後,未來還有漫長的復健之路。
三民高中校長沈美華指出,教育部曾經函文規範游泳比賽場地的「場地出發區(跳水區)」的水深應有一.三五米的限制,但並未針對一般學校的練習場地規範,張生當時跳水的水深約一.二五米,跳台高度約七十公分,事後已禁止師生在校內泳池跳水。
教育局表示,根據調查,張生課後留在學校游泳池練習,請外校的鄭姓教練指導入水的動作,前兩次順利入水,第三次疑因入水姿勢不協調而發生頭部撞擊泳池底部的意外,將會協助後續的醫療、復健以及保險理賠事宜;沈美華說,張生目前住院復健,已透過師生協助讓他學習不中斷、順利畢業,校方並發放慰問金及協助募款。
張姓少年發生跳水意外後,面對復健的漫漫長路。(擷取自張生哥哥貼文)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