倖存犬隻被關在狗籠中等待救援。(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繁殖場吳姓業者遭檢舉飼養19隻犬隻時不僅環境惡劣,還將17具已死亡的屍骸棄置空地;新北市政府動保處稽查後認定他未盡責照顧,害犬隻受有傷害、病痛,甚至有死亡之虞,依違犯動物保護法裁罰7.5萬元;但吳不服提告抗罰。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同開罰理由,日前判他敗訴,仍可上訴。
新北市動保處日前接獲檢舉,遂於2015年12月25日前往吳男位於林口區的繁殖場稽查。豈知進門後立刻發現飼養環境惡劣,直接導致在籠內的19隻犬隻無飼料可吃、也無充足水可飲用,且無施打疫苗紀錄、籠舍也已毀損嚴重,無法遮風擋雨;此外,他也被查出,將已死亡的17隻犬隻隨意棄置籠外空地。
動保處因而認定吳觸法,依違反動保法裁罰7萬5千元,同時禁止認養收容動物、不許申請經營寵物繁殖、買賣或寄養等。
不過吳男隨即提出抗罰,他主張,照顧犬隻迄今花費超過百萬,否認棄養行為,且會自動幫犬隻施打疫苗,實際上屬於細心照顧;至於為何會有犬隻遺骸?他也解釋,犬隻陸續老死,並非不顧。
但動保處提出現場髒亂不堪照片反駁吳男說法,另辯,犬隻因飼主照顧不周而死、非病死,且犬隻生前不具任何醫療紀錄,力主裁罰有理。
北高行審理後認為,吳男確實未盡責飼養犬隻,導致犬隻生病或死亡,確實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認同動保處裁罰,判他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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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員深入髒亂環境中搶救犬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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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動保處查獲林口非法繁殖場,現場環境髒亂不堪。(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