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5 20:08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常上談話性節目的耳鼻喉科施姓女醫師被控與已婚的顏姓醫美診所院長搞婚外情,台北地院認定施女與顏男通姦4次,今年5月依相姦罪判施女應執行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針對施女與顏男交往期間,多次傳訊息要顏男去中國上海看房,2人另被顏妻控告和誘罪的部分;台北地檢署認為罪證不足,今將2人不起訴。
顏妻指控,施女與顏男婚外情期間懷上顏男的孩子,當時在上海工作的施女,多次傳訊息給顏男,指兩人已有小孩,小孩應該要有爸爸及媽媽,要求顏男陪她去上海看房子,此舉已涉嫌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為此另控2人和誘罪。
檢方認為,施女傳給顏男的訊息僅討論在上海置產的問題,沒具體要求顏男搬到上海與她同住;另外,顏男是被和誘的對象,非和誘罪處罰的對象,因此認為2人的罪證不足。
28歲的施女與已婚的顏男相差12歲,去年8月,顏妻整理家務時發現丈夫珍藏的相片,翻開後驚覺竟是施女送給丈夫的禮物,裡頭還有施女的妊娠及超音波翻拍相片,以及驗出2條線顯示懷孕跡象的驗孕棒;顏男不堪妻子質問,招出於去年4月至5月間,先後在台中市、台北市及新北市林口等飯店及摩鐵開房間,與施女發生4次性行為。
今年5月,台北地院認定施女涉與顏男通姦4次,判施女應執行4月徒刑,至於顏男則獲妻子撤告,北院裁定公訴不受理。顏妻除對2人提出刑事告訴外,另向施女求償其精神損失,該民事訴訟仍由北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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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鼻喉科施姓女醫師被控與已婚的顏姓醫美診所院長搞婚外情,台北地院今年5月依相姦罪判應執行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2人另被顏妻控告和誘罪;台北地檢署認為罪證不足,不起訴。(資料照,記者錢利忠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