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6 20:39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朱姓男子曾被毒品所苦,日前得知好友的未成年兒子也染毒,出言警告黃姓毒販卻遭反嗆,2016年間,他得知黃男準備交易毒品時持刀追砍,雖成功逮住黃男,但自己也被告,他堅持「死都不賠」,新北地院依傷害罪判他4個月徒刑,另依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罪,判黃3年10月徒刑。
檢警調查,2016年1月3日凌晨2時許,朱男從朋友口中得知,黃男準備以8千元代價出售安非他命,面交地點就在新北市板橋某郵局前,他為了阻止黃男販毒,埋伏在現場,等對方現身後上前阻止並揮刀追砍,造成黃男手指等多處受傷,警方獲報在黃男身上查扣1包安非他命。
朱男雖成功阻止黃男販毒,但因自己的魯莽行為,成傷害罪被告,他供稱,他自己曾被毒品所苦,日前得知好友兒子也染毒,好友為此痛苦不已,他為此提醒黃男勿再販毒給未成年者,卻遭嗆:「我知道你家人住哪裡!」才想協助警方逮捕毒販。
不過,黃男不願道歉,還說:「死都不會賠」,合議庭認為他所為破壞社會秩序及公共安寧,惡性非輕判刑4月;至於黃男雖否認販毒,但合議庭依買毒者證詞、LINE對話記錄等判定確有此事,斥責他所為助長毒品流通危害社會,戕害國人身體健康,且吸毒者可能因缺錢犯下竊盜、搶奪及強盜等罪,對社會治安造成潛在為害,判刑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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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記者王定傳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